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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结项要求

2017年09月13日 09:20  点击:[]

(一)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材料。一是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二是结项时,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提交原件(审验后返还)和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三是提供3000—5000字的决策建议文稿,以供决策机关参阅。(研究报告、决策建议文稿、论文复印件)合订一本(以彩页隔断并加目录),填写提交《结项申请书》(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以上材料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xxxyshkx@126.com

(二)凡正式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成果,专著类必须在“封面”或“封二”的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研究报告、论文类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字样及立项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并出具鉴定报告和划分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对评为“优秀”档次的研究成果给予表彰,对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不予结项,不颁发结项证书,取消5个年度的申报资格。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不予结项:

1、变更与增减课题主持人、参加人的;

2、变更研究课题名称的;

3、变更研究成果形式的;

4、对研究成果内容作重大调整的;

5、课题主持人主动终止或撤消课题的。

(五)对于撤销的课题和不予结项的课题的主持人,取消其以后5个年度的立项申请资格;同时,对于资助性课题,由发标单位追回资助经费。

(六)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中标课题由中标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收交报送,招标办公室不受理单个课题组或个人呈报的相关材料。

上一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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