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0〕29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开展。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检查范围
安全稳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本次检查范围包括学校所有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检查重点详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各级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不整改到位不销账。
二、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纠自查
1.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自查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对部门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填写《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各部门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于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
2.请各相关部门于8月11日上午11:00前将《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科研处(图书楼816),同时发送word版电子稿至:xxxykyc@163.com,联系人:吕海湾,联系电话:3682318。
(二)现场检查
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实训中心
科研处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