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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年07月12日 11:56  点击:[]

各学院:

为鼓励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相关成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及等级

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包含三个奖项: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奖、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工程技术奖,并分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参评范围

1.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奖:分别为我省科技工作者在2017年2020年间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或相关领域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

2.河南省自然科学优秀工程技术奖:我省科技工作者在2017年2020年间在工程技术领域通过授权登记、评审验收或审定鉴定的工程技术发明专利、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工程技术成果。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

奖项申报人须按照《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报送至提名/推荐单位。奖项申报人(奖项申报人指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不分奖种限申报奖项2项,只能从一个提名/推荐单位申报,且最多只能获得一项一等奖。

(二)初评

本届奖项实行一等奖项目提名制,二、三等奖项目推荐制。提名/推荐单位成立评委会对申报奖项进行审查并初评,提名一等奖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7%(不分奖项类别,按四舍五入取整)。提名/推荐单位初评后于2021年7月12日到7月23日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申报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名/推荐登记并上传相关信息,并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三)终评

依据相关科技评价政策和申报总数量确定授奖数量。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奖项进行终评,并对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证书显示前五名作者(请严格按照原文顺序填报作者姓名,不得漏项。如发现与原文作者顺序和人数不符,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审要求

(一)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审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名/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及提名/推荐单位提名资格。对未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和规定程序提名的项目,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评审程序。各提名/推荐单位应当成立初评委员会,原则上由5-7名专家组成,推选工作要由院士、中原学者、河南省特聘教授、学术技术带头人、正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初评委员会主任,由知名专家、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担任成员(论文作者一律回避),所提名的一等奖项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三)按时上传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初评前3天,各提名/推荐单位须将初评委员会专家名单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盖章扫描件)提交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项目总数量将作为一等奖项目提名数量测算的依据,提交后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联合成立河南省第五届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从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委专家库中遴选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奖项进行终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六、申报系统

(一)网上填报地址

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申报系统从河南省科协网(www.hast.net.cn)首页网上服务”——“专项申报平台”——“河南省自然科学学术奖申报平台登录,登录地址:http://222.143.27.142:8085/index.php?r=login%2Findex&yikikata=02020201-bd825b66f85b3fe743513f60de3dbb44,提名/推荐单位、奖项申报人可从河南省科协网(www.hast.net.cn)学会与学术栏目下载相关文件及附件。

(二)填报和提交步骤

科研处为各学院统一分配登陆账号(子账号),各学院申报老师统一通过本单位子账号填报,我校填报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7月23日,汇总表(附件5、附件6和附件7)电子版7月24日前发科研处邮箱。学校主账号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初评委员会的意见对各申报奖励等次进行修改确认。学校初评后,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按照系统中学校确定的推荐等级)由学校统一报送,材料接收时间根据初评进度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阳、吕海湾

电话:3682317

科研处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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