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促进全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引领示范和决策咨询作用,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豫教科技〔2020〕142号)精神,现面向全省本科院校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家推荐和建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科院校工商管理、财务预算、投融资、法律、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管理类专家,每校3名以内;行业产业类专家,每校5名以内。行业产业领域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电子制造、生物医药、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材、现代轻纺、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尼龙新材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第五代移动通信等。
二、专家要求
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成果转移转化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了解成果转移转化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5.无不良记录,符合对专家的信用要求。
三、专家工作职责
选聘专家是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家智库的核心力量,主要职责与权利如下:
1.受邀作为评审专家,负责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成效评估评价、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遴选认定等工作;
2.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和研究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活动,为科技成果需求方、供给方把好技术关。
四、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有申报意愿的专家请如实填写《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家推荐表》(附件1),学院汇总后填写《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家汇总表》(附件2),请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26日前发送word版至科研处邮箱。
科研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