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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决定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对于符合提名条件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应抓紧时间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条件进行登记(登记流程参看科研处通知http://kyc.xxu.edu.cn/info/1007/2797.htm,科技成果登记常年办理,有意申报各类奖项的老师建议及时登记)。

2.提名项目应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和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以及近三年(2018年-2020年)主要完成单位经济效益,具体条件可参照2020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

4.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5.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提名,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6.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7.其他不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

二、拟提名项目的范围和重点

拟提名项目应为各县(市)、区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各有关单位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提名科技创新突出、实现效益明显、支撑材料条件较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荐项目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上报内容和时间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填写《新乡市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1),准备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附件2),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xxykyc@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科研处。

四、政策支持

对于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市科技局将认真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将优先分配提名指标。对于提名后并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按照新科〔2018〕26号文件的规定,对获奖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配套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阳、吕海湾

联系电话:0373-3682317

电子邮箱:xxx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