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一、服务对象及重点服务领域
以各县(市)、区内乡村振兴重点乡镇、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为主要服务对象。结合各县(市)、区提供产业科技需求情况,重点围绕大田种植、蔬菜、果树、畜禽及水产养殖、花卉、食用菌、中药材、食品加工、智能装备、印刷包装、文旅康养等产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二、征集条件
面向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技术推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科技人才等进行征集,征集条件如下:
(一)科技特派员
1.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2.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科技特派员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扎实,乐于奉献,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行业科技人员,能够解决受援对象在乡村振兴中的技术问题;基层科技人才不受职称限制;
4.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要积极支持科技特派员赴基层开展服务,科技特派员应妥善处理好派出单位的工作,服从省、市科技特派员管理要求。
(二)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1.服务团要有明确的产业服务方向,产业服务能力应在全市具有比较优势。服务团原则上由同一家单位组建,同一家单位可以组建若干个服务团。
2.服务团原则上10人为一团,设立团长一名,由服务团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或产业专家)担任,负责统筹协调服务团日常管理工作。
3.服务团重点围绕受援县产业急需,发挥科技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示范推广一批成熟实用的成果技术,带动、促进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
三、支持措施
1.此次征集入选的科技人员列入新乡市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在新派科技特派员及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时优先选派。
2.对选派的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及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给予一定工作经费,并在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优先推荐和支持。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个人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需提交《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基本信息表》、职称证明材料。申报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需提交《新乡市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基本信息表》及服务团成员个人职称证明材料。
2.已纳入省级、县级科技特派员、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不再征集。
3.请各单位汇总后报送上述材料一式三份,《新乡市科技特派员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于5月1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苏婕
联系电话: 0373-368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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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3 新乡市科技特派员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 新乡市科技特派员基本信息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