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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决定开展2021年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豫科〔201314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围绕主导产业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代农业稳步提升、科技脱贫攻坚等重大创新需求,重点在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能源与交通、农业绿色高效技术、畜禽健康养殖、食品技术、资源环境、中医药等重点领域开展联盟构建。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联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突出战略重点。联盟应以推进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体现所在产业领域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形成产业核心技术标准,带动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坚持市场导向。联盟的构建以产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实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创新要素高效集成。

3)强化顶层设计。联盟的构建应加强产业链宏观布局,围绕产业链组织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明确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关键领域,探索高效的协同创新和组织、促进机制,开展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2. 联盟牵头及成员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联盟构建牵头单位是在河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整体技术水平应居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牵头单位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的应具备较大规模和较强的研发实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或发展潜力。

2)联盟成员单位以河南本省的法人单位为主,允许部分省外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参与联盟构建。联盟成员单位是企业的应处于行业骨干地位,具备一定规模,注重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成员单位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机构的应处于行业技术研发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或相关专利。

3)联盟成员单位数量原则上不低于10家,建有产业领域相关的省级研发平台不低于3家。联盟在同一方向、同一产品(品种),原则上只构建1家。

4)联盟成员之间应当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应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分工,明晰联盟成员的责权利关系;联盟执行机构应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要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申报材料

1. 《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建议书》

2. 《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3. 2021年度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荐表》

4. 《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5. 《申报单位承诺书》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部门--科技厅--其他权力--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和审核--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我校系统填报时间为20219228:002021101717:30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相关附件材料附后),书籍式装订后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

(三)推荐部门对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提交,并在系统生成的推荐表上盖章确认,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河南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第一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豫政〔201730号),位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联盟的申报工作已委托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承担。各片区管委会负责自贸区内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管理、监督、考核和验收工作。新构建的联盟名单需报河南省科技厅。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规定,位于郑州市、洛阳市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联盟的管理工作已下放给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郑州市政府、洛阳市政府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各自辖区内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管理、监督和验收工作。新构建的联盟名单报河南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科研处:张晨阳、吕海湾 0373-3682317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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