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
交叉学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分别简称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参照《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领域
生命、工程与材料、医学、信息、数理、化学、地球科学等7个领域。
(三)申报名额
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面上5项,青年5项,优青1项,重点1项。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省基金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用户注册。个人(申请人)和法人(单位管理员)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系统,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
2.单位信息填报。依托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单位管理员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单位管理员提交后,单位所有申请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不需单独、重复填报。
3.项目信息填报。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项目申请书(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还需同时填写经费预算书),完成后提交至依托单位。
4.审核推荐。单位管理员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按照项目申请指南要求审核项目,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
(二)相关要求
省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交叉学科创新群体项目除外),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实行项目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上传申报系统,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指南。青年和面上项目申请人需选择提供2021或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的通讯评审意见,对于通讯评审意见中半数以上专家明确表示“不建议资助”的项目,不能推荐上报。
三、受理时间
我校项目申请人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至9月22日。学院汇总申请材料,推荐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excel和签字盖章扫描版),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书正文部分、通讯评审意见、申请人简历合并为一个word(顺序为正文部分、通讯评审意见、申请人简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交科研处(申请书正文部分添加项目名称、主持人、学院,文件命名为序号-学院-主持人-申报类别)。
请项目申请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已提交省科技厅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各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权限;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阳、吕海湾
电子邮箱:xxxykyc@163.com
电话:0373-3682317
- 附件【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2023年度省自科项目汇总.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