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 2023 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 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 CN 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 3000 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准字号,以“第 1 版第 1 次印刷”为准,字数不少 于 10 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 1 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 1 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材料
(一)申报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需提交的材料: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见附件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成果 word 格式电子稿。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属学
校等报送单位核实后退回,报送时需提交装订成册的发表该论文 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复印件 1 套。
正式出版的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 1 本。已结项的课题研究报告,需提交研究报告原件及《结项证书》复印件 1 套。
上述成果材料均需经报送单位审核,并在原件或复印件作者
署名处加盖公章,评审后不再退回。所有申报成果均需提交与原成 果内容完全相同的 word 格式电子稿,否则不予受理。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需报送纸质版 1 份,并提 交同版电子稿。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即使申报 1 项也要填写)由报送单位汇总核实,需报送纸质版1份,并提交同版电子稿。
(三)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申报成果将由省
教科规划办统一安排文本复制比检测(查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北京大学图书馆版)和 CSSCI 来源期刊发表的成果可免于复制比检测,但须在汇总表备注栏明确标注。
(四)发送电子邮件须在“主题”栏中注明“成果评审+报送单位名称+份数”。电子稿发送到xxxyshkx@126.com。
三、成果申报程序
材料受理时间:5 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 附件【2023年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