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的通知
各单位:
转发新乡市科学技术局通知,根据《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3号)、《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新科〔2015〕5号)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决策效能,对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开展集中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2020、2021年度的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二)2019年申请延期的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撰写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二)项目负责人按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报送结项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三)结项材料包括三类:
①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②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成果须注明软科学项目编号;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审核本单位的结项材料。
(五)结项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书脊从上到下打印“项目名称+课题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
三、材料提交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于10月16日前提交至科研处816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kyc@163.com 。
联系电话:
科研处:3682317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科:5820680
- 附件【2.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doc】已下载次
- 附件【1.新乡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