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乡市市级研发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实施新乡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22号)和《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本年度新乡市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和整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24年度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
2.2024年度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上年度评估需整改的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渠道
1.申请材料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2.各学院对所申报平台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学院按照申报指南(评估指南)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采取规定时间集中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3.各学院汇总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单位+平台名称”命名)及平台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及excel版)报送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xxxykyc@163.com邮箱。
四、申报时间、地点
受理时间:2024年5月15日17:30前
受理地点:科研处818室(杨治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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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4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zip】已下载次
- 附件【3.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整改评估指南.zip】已下载次
- 附件【4.市级研发平台信息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