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5〕604号)、《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现将2025 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
三、申报数量
我校限报1家,有意向申报单位请于8月12日前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2)要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于8月20日前一式4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xxxykyc@163.com。申报材料包括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的请示文件、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1)、报告纸质文件及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3683603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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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