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度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著作,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获2012年度市社科重点调研课题一等奖以上的成果。
2.我校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由我校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社科重点调研课题等。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它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不得以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
二、参评成果条件
1.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主题鲜明、逻辑严谨、文字准确,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召力,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研究领域有所创新;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以该机关正式文件形式)。
4、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研究难度大,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观点或提出新的观点;对解决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成果颁发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作为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要求
1.每人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已申报1项,在合作项目中又是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由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成果,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前6名作者(除第一作者外。著作类成果仅限主编、副主编)。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收集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报成果需提供:①著作、调研报告各9份;②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份、复印件9份;③个人申报表电子稿1份和纸质版1式3份;单位汇总表电子稿一份。④每项参评成果收取评审费100元。
五、联系人
联系人:张绪云 联系电话:368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