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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3年05月15日 17:01  点击:[]

各单位:

201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项目

(一)项目要求

1.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推荐范围是:技术开发类项目(含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含科普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含科学专著)和软科学类项目,各类项目的具体内涵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范围》。

2.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推荐各类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

3.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已经过实施应用。

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整体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公开发表),但最长不超过10年(即2003年1月1日以后公开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软科学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已影响和进入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以上单位的决策,推广应用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已完成审批手续。

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和产品、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已完成整体验收。

重大工程项目(含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及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与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2年后方可推荐。

6.项目如曾列入省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验收(结题)后推荐,并提供正规的验收(结题)证书或报告。

7.2012年度经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3年度不能以此项目科技创新内容(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等)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

8.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省科技进步奖,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9.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10.候选项目应在推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二)项目完成人要求

1.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对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或是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完成人。

2.对项目完成人数量实行限额。一等奖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7人。

3.技术发明类项目前3位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已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当该知识产权持有人少于3人时除外);自然科学类项目的所有完成人必须是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4.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一等奖候选项目排名前7位、二等奖排名前5位、三等奖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请奖项目,且投入本项目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同期工作量的50%以上(要在介绍本人贡献时说明)。

二、推荐材料

(一)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013年版)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完成单位认真填写,同时提供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和主要创新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完成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编制推荐书主件内容、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对推荐书进行审核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出项目的推荐等级和理由。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推荐单位(或推荐单位组织完成单位)通过网络上传提交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电子版推荐书一经上传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推荐书上传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联机打印。完成人、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书要求的相关位置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A4纸,左侧装订,胶装)形成纸质版推荐书。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件中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审查证书等行业准入证明可使用复印件,但报送时须将原件一并报送、审验。

(二)推荐材料要求

1.纸质推荐书一式两份,其中原件1份(封面顶部右上角标注“原件”字样),复印件1份。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

2.推荐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2分钟,内容包括:项目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或重要科学发现、或主要创新点(不超过10分钟),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如超时,将以电子讲稿不合格处理。

3.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2套项目《研究报告》。

4.推荐技术开发类和技术发明类一等奖的项目(社会公益类、自然科学类项目除外),须同时提交由省科技厅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经济效益审计报告、或国家认证机构的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相关报告或证明不与推荐书装订在一起,单册装订,不用作为电子版附件上传。

推荐二、三等奖项目,省科技厅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经济效益审计。

5.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由推荐单位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每个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超过三人。

6.每个推荐项目的全部推荐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推荐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推荐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三)推荐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宜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二等奖项目答辩

二等奖项目答辩时,完成人不到现场,采取播放电子讲稿的方式进行。电子讲稿播放后,评委通过电话进行质疑答辩。答辩人原则上为第一完成人,第一完成人不能答辩时,要说明原因。由其他人员代为答辩,但答辩人必须是项目前三名完成人,答辩时进行全程录音。二等奖项目推荐书中,第一完成人填写的办公电话号码和移动电话号码为答辩电话。届时,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在提供的电话机旁等候答辩。

(二)一等奖项目答辩

一等奖候选项目在二等奖项目答辩评审的基础上产生。一等奖项目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要求另外制作电子讲稿(PPT文件),但不制作配套音频文件,届时现场汇报和答辩,汇报时间为15分钟(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汇报不超过13分钟,介绍项目完成人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项目第一完成人到现场答辩,答辩时进行全程录像。申报一等奖的完成单位可以提前准备电子讲稿。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河南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彦宾 徐志华

联系电话:0371-65991157、65953242

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联系人:张雪娇 艾栋

联系电话:0371-65995171、65968665

工作网:河南科技网(http://www.hnkjt.gov.cn

河南科技奖励工作网(http://www.hnkjt.gov.cn

科研处 

201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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