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关于2014年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核高基重大专项”)“十二五”阶段实施的有关要求,现组织2014年启动课题的申报工作,课题实施期自2014年1月起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重大专项2014年课题申报指南》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课题申报书》使用“核高基重大专项大文档填报软件”填报,由软件生成《课题申报书》正式文件(含二维码),并打印装订纸质版一式3份(正本)。完成《课题发展计划书》和《课题申报信息简表》的编制,纸质版各3份(正本)。报送时应同时提交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光盘)。
(二)重大专项课题中央财政资金资助方式和要求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见财政部网站)的规定执行。
(三)“2014年课题申报指南”中未明确中央财政经费对课题的支持额度,课题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依据课题实施的实际需要进行编制。
(四)有自筹经费配套要求的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应提供足额配套及相关证明。所需自筹经费应由企业落实,原则上高校不承担自筹经费。
(五)核高基重大专项课题阶段划分见《课题阶段划分指南》(附件5)。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www.miit.gov.cn)网站及科学技术部(www.most.gov.cn)网站查询。
有意申报的单位请务必于5月24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