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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05月31日 15:16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为进一步推进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简称“协同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决定启动2013年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遵循“协同创新计划”的总体精神,拟推荐申请的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须符合《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科技〔2012〕712号)规定的申报要求。

2.重点支持符合“河南急需,国内一流”,特别是符合中原经济区及郑州航空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大需求,具有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协同创新能力,具有重大机制体制改革基础,前期培育成效明显的协同创新中心。

3.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推荐应建立在高校、地方或行业切实支持和实质性重点培育的基础上,原则上应由一所高校牵头,参与单位要突破自身的局限性,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和分工协同,承担具体任务,发挥实质性作用。不支持临时凑数和拼盘的“中心”。

4.牵头高校申报方向的主体学科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或建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平台,已形成了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等方面的支撑落实到位;前期培育效果明显,成效显著,相关改革工作进展顺利,改革计划全面系统,措施切实可行。2012年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已立项建设的领域,原则上本年度不再重复立项。

二、认定和申报名额

1.根据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规划,2013年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数量控制在10个左右(含文化传承类)。按照“数量从严、质量从优”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作为牵头单位,郑州大学限申报3项、河南大学限申报2项,其他本科高校限申报1项。鼓励高校积极参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作为参加单位不受名额限制。

2.推荐申请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须通过省级中心评审认定。

3.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河南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如实反映协同创新中心培育的真实情况,并尽可能详尽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认定资格。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请各中心负责人员于6月7日-12日登录云平台提交电子材料,6月12日23:59关闭申报系统。各中心依托高校科研管理负责人须在系统关闭之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请务必于6月14日前,将各类申报材料报送到科研处。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实施方案》5份、汇报ppt彩色打印纸质文件5份、申报公文和申请名单各1份。

2.非涉密类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直接完成填报后生成最终版本;今年不接收含有涉密内容的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

3.各中心负责人须同时准备会议评审答辩ppt,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内容主要包括协同创新中心方向选取和总体实施思路、培育组建及运行状况、已开展的机制体制改革情况、培育组建阶段主要支持和资源整合状况、主要实施成效等。6月下旬组织会议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82318

E-mail:xxxyzrkx@126.com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协同创新项目v13_1.doc
   附件2:2013年度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请名单.xls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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