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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2013年12月11日 08:56  点击:[]

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核算今日起开始,统计范围为全体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在 2013 1 1 2013 12 31 期间的科研成果。人事处要求,今年的科研奖励必须在 12 17 提交人事处,由于时间紧迫,今年科研统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只统计涉及奖励的科研成果,只算奖励不计算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为 2013 1 1 20131215期间论文(含收录)、著作、获奖、专利四类科研成果中涉及奖励的成果,需填报科研奖励统计表,按单位于13日上午11前报科研处,逾期未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个人或单位负责,科研处不再后期补算。

第二阶段:统计科研工作量。所有2013年期间的科研成果(含涉及奖励的成果),需通过新乡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计算科研工作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事项和第一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日期

内容

1210~11

个人将涉及奖励的成果填表,将其电子版和原件提交本单位科研统计负责人。

12 12

初审:各单位负责人完成原件初核,并将个人提交的 “科研奖励统计表”合并到一个“科研奖励统计表”上,命名为“2013xx单位科研奖励统计表”, 根据学校有关奖励文件精神人工填写各类奖励金额,完成本单位科研“奖励汇总表”的核对。

12 13 中午11点前。

各单位负责人将原件、本单位“科研奖励统计表”电子版和其中的奖励汇总表纸质1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提交科研处。

12 13 下午~14

科研处审核,并于14日下午6点张贴公示。

12 15

公示一天。

12 16

集中受理公示更正。

12 17

科研处确定奖金额,报人事处。

 

说明事项:

1、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

2、科研奖励依据院科字[2008]10号文件、院科字【20112号、院科字[2013]3号文件。

3、在涉及奖励的各原件的背面用铅笔标注单位、本人姓名

4、在论文的目录页上用铅笔划出本人论文的题目

5、本人负责工号(财务处发工资的号码)的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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