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科研工作量和奖励核算今日起开始,统计范围为全体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在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的科研成果。人事处要求,今年的科研奖励必须在
12
月
17
日
提交人事处,由于时间紧迫,今年科研统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只统计涉及奖励的科研成果,只算奖励不计算科研工作量,统计范围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2013年12月15日期间论文(含收录)、著作、获奖、专利四类科研成果中涉及奖励的成果,需填报科研奖励统计表,按单位于13日上午11点前报科研处,逾期未报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个人或单位负责,科研处不再后期补算。
第二阶段:统计科研工作量。所有2013年期间的科研成果(含涉及奖励的成果),需通过新乡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计算科研工作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事项和第一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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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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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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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涉及奖励的成果填表,将其电子版和原件提交本单位科研统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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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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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各单位负责人完成原件初核,并将个人提交的 “科研奖励统计表”合并到一个“科研奖励统计表”上,命名为“2013年xx单位科研奖励统计表”, 根据学校有关奖励文件精神人工填写各类奖励金额,完成本单位科研“奖励汇总表”的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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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3
日
中午11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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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负责人将原件、本单位“科研奖励统计表”电子版和其中的奖励汇总表纸质1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提交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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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3
日
下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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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审核,并于14日下午6点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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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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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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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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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受理公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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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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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确定奖金额,报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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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事项:
1、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填写
2、科研奖励依据院科字[2008]10号文件、院科字【2011】2号、院科字[2013]3号文件。
3、在涉及奖励的各原件的背面用铅笔标注单位、本人姓名。
4、在论文的目录页上用铅笔划出本人论文的题目。
5、本人负责工号(财务处发工资的号码)的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