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评建办要求,需要汇编我校升本以来的科研成果。目前,由于部分教师因科研工作量超额或者选择行政岗没有科研工作量要求等原因未向学校全面填报自己的科研成果。为了更加完整的反映我校教职工科研成果总体情况,更加全面的体现我校升本以来科研实力和发展水平,现需各位教职工补充完善个人科研成果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填报使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云服务平台填报
近年来,省教育厅的各种项目管理和成果年报等活动均要求通过云服务平台进行。我校科研管理系统--在原云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符合我校科研统计、奖励及职称评审政策的个性化开发并于2013年底全面投入使用,各种信息读取非常方便。因此,请各位教职工务必登录该系统查看本人以往信息,并进行补充和完善,以免影响自己在今后的职称评审、年底科研奖励等科研业绩审核等工作中的核定。
2.科研处将配合各院(系、部)分别一周的时间集中审核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负责人通知本部门每一位教职工从即日起通过个人科研账号登录科研云服务平台补充填报、修改完善2007年9月1日至今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科研处工作人员将于5月26日起,按照每个院(系、部)分配一周的时间与科研秘书配合审核教职工的科研成果信息,详见“科研处审核分工及时间安排表”。
3.填报注意事项
(1)教师点击新乡学院网站主页右下方的“科研管理系统”的链接登陆,工号和密码可以从科研处网站—文档下载—常用资料获取,初始密码为工号,若老师遗忘密码请直接与科研秘书联系,新进人员由科研秘书负责本单位的人员新增。
(2)在多人参与完成的论文、书籍、项目、获奖、专利等成果录入信息时,只由排名最高的我校教师负责录入该项成果数据,同时把该成果中其他所有成员(包括校外)的信息按照排名顺序填报完整,并在成果简介中进行成员信息说明(比如著作中:王XX,主编、李XX副主编、XX,参编、……。项目中:张XX,第一名、李XX,第二名、……)。其他成员如果已经录入的请自行删除该条成果信息。
(3)各单位科研秘书要切实担负起填报指导、初审的职责,对填报信息和成果原件不符的条目及时进行完善和处理。
(4)从即日起老师们自行检查完善,填报完毕后需通过本部门科研秘书在系统上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教师本人按照“时间表”规定的院系时间段,拿成果原件报送科研处审核。未经过初审的科研处不予受理。未在本单位审核期内进行审核的教职工科研成果,科研处将不予受理。整个工作于7月11日前完成。请各单位科研秘书、科研负责人和教职工注意时间安排,具体填报方案也可以参考附件。
4.新增加科研成果的日常化受理
今后,科研处将于每周五集中受理教职工新增加的科研成果信息。各位老师在单位审核通过后,可以拿成果原件到科研处找本单位审核负责人处理。
科研处审核分工及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
李强 |
田亮 |
张绪云 |
菅英霞 |
5.26-5.30 |
生命科学与技术系 |
商学院 |
文学院 |
行政教辅部门 |
6.03-6.06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历史系 |
新闻传播系 |
6.09-6.13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政法系 |
公外部 |
6.16-6.20 |
土木工程与建筑系 |
社科部 |
管理学院 |
6.23-6.27 |
物理与电子工程系 |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 |
教科系 |
6.30-7.04 |
外国语学院 |
体育系 |
音乐系 |
7.07-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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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
艺术学院 |
每周五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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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