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要求,决定对我校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1年以前立项实施期满尚未结项的、2011-2013年立项且已达到预定实施期限的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结项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填写《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见附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总结报告要求提供相关附件。
(二)项目主管部门(市科学技术局)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三)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结项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形成结项意见。
三、具体要求
(一)结项工作是做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有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结项,达到实施期限不能结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或说明情况申请取消或终止项目,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指导性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后原则上按以上程序要求进行结项,逾期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三、报送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总结报告、相关支撑材料(项目申报书、发表的论文、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纸质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四份连同电子版于2014年9月2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 勇,联系电话:3682317
科研处
20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