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分别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名额控制在申报成果总数的5%以内,其他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按申报总数的10%、20%、20%确定。
二、申报资格
1、2014年10月21日至2015年9月9日在国内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第一作者所在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第一作者每人限申报一项。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2、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4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5年7月1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人员在8月31日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下载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二)申报个人须在9月3日之前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并于2015年9月4日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成果申请书一份。(2)在线打印《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3)申报成果原件一份。
报送地址:科研处。联系人:张绪云,联系电话:368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