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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2016年03月24日 11:15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点培育方案(试行)》(校科字﹝20152号)要求,为做好硕士专业学位点培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和办学层次,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推动优势专业尽快达到国家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点的标准,经研究决定: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    

一、联合培养研究生导师遴选要求:

1)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副研究员或副高级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专业技术职务;

2)其他条件参照相关学校的要求;

3)申请河南师范大学的导师参照该校专业硕士点专业和我校专业硕士培育点专业要求。

二、时间要求:

拟申请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的教职工,请分别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和河南科技学院附件表格,于32812:00之前,电子版发送到:chgfeng@163.com,纸质版交到科研处常国锋老师处。

                                                     科研处

2016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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