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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通知

2016年03月25日 11:25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组建一支创新能力强、领军作用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新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符合《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按照财政隶属关系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市直部门(单位)的通过市直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县(市、区)的分别通过所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通过各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3.鼓励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等主要技术负责人,以及符合创新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各类优秀科技人才申报。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以依托单位名义申报,同时注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省创新团队的名称。

4.项目申报材料经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经同级财政(务)部门审核,在计划申请书上签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5.已获得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科技人才不再重复获得此项目支持。

二、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须填报《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申请书》、《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1、2、3)。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

3.《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均用A4纸打印,合并胶订。上报材料一式4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新乡市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并于4月15日之前将材料上报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吕海湾 联系电话:3682318

科研处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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