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办高[2016]345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掌握我校实验室状况和发展趋势,完成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数据填报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填报内容及要求
本次数据统计针对我校现有的40个实验中心及3个单独的实验分室,请各院(系)配合填报以下2个数据表:“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1)、“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3),本次数据统计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正式批注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具体清单请见附件5。
本次数据统计,各报表均按学年(教育年度,每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进行统计。
二、说明
①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本表统计单价为40万元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学校代码、仪器编号、分类号如不清楚,可以不填。其他内容请按照说明(附件2)要求填写,不随意空项。
②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只需填写表头序号为3、9-22所对应的内容,其他内容不需填写。需要注意的是,序号9-22下的内容,需要和序号3“实验室名称”所对应。各院系部的实验室设置清单请见附件5。关于本表内容填写的说明请见附件4。
三、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于8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基表三”“基表六”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需院系部的报送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xxxykyc@163.com
联系人:吕海湾 联系电话:368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