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新乡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请各单位按照《新乡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科字[2016]5号】)的要求,组织申报团队与研究方向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新乡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能够承担团队和研究方向任务的科技人员均可报名。
二、请对照《新乡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团队负责人和研究方向负责人标准,填写创新团队研究方向负责人申请表。
三、请各单位将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9月30日下午5:00前报送科研处吕海湾老师处。
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xxykyc@163.com
科 研 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