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1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市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请查阅文末链接)
1、2014年度尚未验收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2、2015年度立项的科技攻关计划项目;
二、验收依据
根据《新乡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按照项目合同任务要求,对验收项目的经费使用合规性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三、验收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成果鉴定、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项目资金支出的发票复印件不低于30%)附后,材料一式三份(2015年项目一式一份),书籍式装订。
根据科技局要求2014年度尚未验收的项目必须结项,2015年度立项的项目如未达到结项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报告(说明项目执行情况及延期理由)。
四、时间要求
需要结项的项目,请在11月9日前,将验收材料纸件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需要进行延期的项目,请在11月4日之前,将项目延期申请纸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报送邮箱:xxxykyc@163.com
其他事宜请咨询科研处或市科技局高新科。
科研处联系人: 吕海湾 电话:3682318
新乡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联系电话:5820679
附:
2014年重点科技攻关项目:http://kyc.xxu.edu.cn/info/1093/1820.htm
2015年重点科技攻关项目:http://kyc.xxu.edu.cn/info/1093/21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