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对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安排进行通知,请各院系部科研秘书以及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并进行相关工作: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的接收截止时间为3月13日(周一)上午12点前。各项目申请人应在3月13日前完成在线系统填报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并使用提交后在线生成的正式版申请书PDF进行打印。材料一式一份,左侧订书机两钉装订。申请书正文双面打印,签字和盖章页单面打印且签字面朝后装订。由院系部科研秘书收齐后统一交送至科研处。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请注意签字和盖章页需要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请提前做好时间安排以免因盖章而延误时间。打印时注意版本号与在线申报系统中的版本号一致。
联系人:吕海湾 电话:3682318
参考阅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7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