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新乡市选派扶贫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2017] 35号)的精神,要求我校动员广大教师参与科技扶贫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所学专业或技能对农村脱贫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的我校教师。
2、不影响所在单位正常教学工作。
二、相关政策
1、帮扶时限和方式。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三年(2017-2019),实行半脱产制,采取“关键农时季节常驻村、农民需求常到村、产为发展常联村”的帮扶方式,不实现脱贫目标,帮扶单位不脱钩、科技人员不撤回。
2、对完成贫因村脱贫任务的特派员,每年以市政府名义视贡献大小分别给予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奖励。
3、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量减免。
4、新乡市规定的其他相关政策。
三、管理监督
对扶贫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县级扶贫科技派员领
导小组对扶贫科技特派员的考核结果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存入本人档案,派出单位可作为今后职称、职务晋升的依据。
四、申报要求
每个教学单位推荐2名,学校根据要求综合评议后确定选派人员。
五、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菅英霞处。
附:科技特派申请表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