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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17年11月27日 12:17  点击:[]

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奖励等级设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特等奖名额控制在申报成果总数的5%以内,其他一、二、三等奖名额分别按申报总数的10%、20%、20%确定。

二、申报资格

1、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20日在国内学术刊物或报纸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被地厅级(含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且应用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可以申报,以新乡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非第一作者的参与人员不得独立申报。第一作者每人限申报一项

3、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权威文摘中收录,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

4、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5、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7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已于2017年11月20日开通,可以通过http://sk.haedu.gov.cn访问系统,其工作流程如下:

(一)科研处负责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本次评选实行限额申报。如申请超过限额,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程序如下:

1.由各院部组对申报成果进行汇总,并将材料提交至科研处;

2.科研处有关工作人员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

3.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5.报送推荐材料。

(二)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测,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并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报人员在12月20日18点之前,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下载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的扫描件和书稿电子版,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四)材料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单位集中报送至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接受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11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书纸质版15份(正反打印)。

(2)申报成果原件一份,由省教育厅现场审核后退还。

联系人:敬威;联系电话:3682318。

科研处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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