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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奖励和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5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3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和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正式开始。填报范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请各单位科研负责人组织好本部门员工的科研工作量填报和部门审核工作,网上填报截止时间3月3日。

一、填报步骤

1.教师点击新乡学院网站主页右下方的“科研管理系统”的链接登陆(https://cas.rcloud.edu.cn/login?code=11071&service=http%3A%2F%2Fxxu.rcloud.edu.cn%2Fbusiness%2Flogin.do),若老师遗忘密码请直接与本部门科研负责人联系,新进人员由本部门科研负责人新增。

2.进入左侧“我的考核”栏目,在“考核结果”“奖励结果”分别加入2023年度考核和奖励。

3.录入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项目、成果奖、著作(教材)、学术报告等。

二、填报注意事项

1.在多人参与的论文、专利、项目、科研奖励、著作(教材)等成果信息录入时,只由排名最高的我校教师负责录入该项成果数据,同时把该成果中其他所有成员(包括校外)的信息按照排名顺序填报完整,并在成果简介中进行成员信息说明(比如著作中:王XX,主编、李XX副主编、XX,参编、……。项目中:张XX,第一名、李XX,第二名、……)。其他成员如果已经录入的请自行删除该条成果信息。

2.各单位科研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填报指导、初审的职责,对填报信息和成果原件不符的条目及时进行完善和处理。各单位后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再进行审核。

3.老师们自行检查完善,填报完毕后需通过本部门科研负责人在系统上初审,初审通过后,把原始材料放在本部门科研负责人处,科研处将派工作人员到院部进行复核。行政教辅部门带着原始材料到科研处李中琴老师(图书馆816)处进行复核。

4.有任何数据变动,均需要老师在“我的考核”栏目中的“考核结果”、“奖励结果”页面分别手动点击右上角的“刷新”按钮。

5.所有成果的“审核状态”显示为“学校通过”才可计算到2022年的考核中,如果显示为“未审核”或“机构通过”请先通过本部门的科研负责人初审后,再来科研处审核。

6. 科研奖励及科研工作量根据我校“新乡学院科研工作量定额与计算办法”“新乡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相关文件和补充规定自行验算(科研处网站--规章制度--学校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本部门科研负责人或科研处进行咨询。成果奖励文件:院科字〔2011〕2号和院科字〔2013〕3号;工作量核算文件:院科字〔2008〕10号和〔2013〕1号及学校有关要求。

7.论文成果中通讯作者起主要作用时,科研奖励将核准登记在通讯作者名下,科研工作量核准登记在相关作者名下。

8.如果发现科研成果奖励和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存在漏洞、违法、乱纪等现象,可以打电话及时进行反映,科研处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工作。

9.成果信息录入按照科研管理系统的要求,每项信息都要录入。具体录入要求见附件1。

10.要求上传附件的一定要上传附件,彩色扫描后上传,比如:专利证书、收录证明、证书类等。

11.未按要求填报的成果不予审核,未经本单位初审的科研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