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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度新乡市“科技副总”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2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新科〔2025〕12号)文件精神,我市将组织遴选第二批市级“科技副总”。现就征集2026年度新乡市“科技副总”岗位及技术难题需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能够在市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于45天。

4.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市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二)申报企业条件

1.应为新乡市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企业需具有下列资质之一:规上工业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改企业等。

2.具有一定的研发创新基础,有明确的研发创新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建有产业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的企业。

3.能够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科研条件、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积极与“科技副总”所在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各种研发合作。

4.对主营业务与我市重点培育的产业链或与企业所在县(市)、区重点发展产业链一致的优先支持。

5.不得为申报人及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或入股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企业精准提出“科技副总”需求,汇总本辖区“科技副总”需求信息(附件1)。

(二)各学院通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汇总本单位申报信息(附件3)于2月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

!!!注意:本次是双向征集,然后再精准匹配,有意向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提前对接企业,推动企业填报“科技副总”需求信息,各学院只需将附件2和附件3报送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3-3682317

工作邮箱:xxx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