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新乡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研发中心建设为中心,优化创新环境、整合科技资源、凝聚科技力量,进一步发挥科技在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中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新乡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2010—2020年)》要求。
2.项目内容真实,技术路线可行,具有一定创新性。
3.研究开发类项目能够代表我市研发技术水平,对提高我市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科技产业化项目要求技术先进成熟,具备商品化生产或示范推广条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软科学研究项目要求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新乡”这一主题,组织开展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着力为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要求技术先进、成熟、适用,已通过鉴定,在一定范围内完成生产示范,且项目辐射力强、覆盖面广,能跨行业、跨地区应用,能形成较大的经济规模;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要求前期基础好,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有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4.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三、申报材料
1.计划项目分为五个类别: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含软科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国际科技合作。申报单位要根据项目计划类别填报相应的《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填报《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于3月13日报送至科研处,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周 勇、田 亮,联系电话:3682318.
科研处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