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新科〔2013〕68号文件有关要求,市科技局对延期的2012、2013年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否则,将终止该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新乡市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和项目验收报告编写提纲,对项目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成果鉴定、专利、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以及撰写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等)可附后,同时需提供项目财政资金支出的发票(总金额30%以上),一式四份,书籍式装订,于2015年10月27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田亮,联系电话:3682318,邮箱:xxxykyc@163.com
科研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