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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科研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院科字〔2018〕4号

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从事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推动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根据国家和河南省相关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的原则为“注重质量,注重应用,注重绩效”。

第三条 校级科研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依据成果类型实行分类评选。

第四条 参评成果类型

(一)自然科学类成果

1.技术开发类:是指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及其推广应用的项目,投放市场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以项目的鉴定报告、结项报告及以项目为依据的科研业绩为考评依据。

2.技术发明类:是指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项目,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新产品”包括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新工艺”包括工业、农业、医疗卫生和国家安全等领域的各种技术方法;“新材料”包括用各种技术方法获得的新物质等;“系统”是指产品、工艺和材料的技术综合。成果的核心和价值是由发明专利带来的。

3.基础研究类:是指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项目。主要为国内外首次发表的论文、论著为考评依据。

4.软科学类:是指以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为目标,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多门类、多学科知识,为国家、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的研究项目。以研究成果是否被厅级以上政府机关采用为考评依据。

(二)社会科学类成果

1.基础理论研究类:指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的成果。分为论文、著作为主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学术资料整理类成果、古籍整理类成果和译著。

2.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类: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分应用理论研究成果、对策咨询研究成果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科普类成果。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均可申请科研成果奖评选。

第六条 参评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校教职工,并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新乡学院。所有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然科学类成果须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登记。社会科学类成果须为正式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物;或被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价值较高的科研性研究报告(须有该机关正式文件或省部级领导批示、采纳证明并具体说明采用后的实际作用及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著作应有中文翻译目录和3000字左右的中文章节内容提要,论文应有中文翻译件。

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最多7人),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明确填写前6名作者。

第七条 以下成果不参加评选

(一)已获评成果的新版不再参评。

(二)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

(三)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论文或专著不参评。

(四)知识产权不明晰或有争议的成果不参评。

第三章 评选条件和奖项设置

第八条  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激励我校教师聚焦工农业生产和科技研发中的关键技术,紧密联系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与实际问题,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理论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技术繁荣,推进学校转型发展。

(二)技术开发、技术发明等成果要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研究类成果要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软科学类成果要为国家、省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提供重要支撑。

(三)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某一领域有所创新,填补某项空白,或推进原有研究,或某些问题的研究有科学的独到见解,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学术影响。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成果应在研究和解决我国、我省或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建设等重要问题上有创见,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在省内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四)学术资料整理类成果(包括工具书、史志书、教科书)应较系统地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古籍整理类研究成果应准确翔实,补正残缺,方法科学,历史考证和研究富有新意,对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有重要的借鉴、参考价值。译著应是国外学术前沿或经典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译文准确规范,对中外文化交流和深化学术研究有重要意义。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科普类研究成果选题应为公众所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重要问题,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公众喜闻乐见,在省内对提高公众社科素养产生重要影响。

第九条 奖项设置

按照成果类型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自科类奖励8万元,社科类奖励5万元;二等奖自科类奖励5万元,社科类奖励3万元。

第四章 评选方法和步骤

第十条 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申报和网络评选。各单位对申报的成果按照时间节点、主要支撑材料、主要经济效益、量化积分等进行排序;以投票方式在校园网进行网络评选。

第二阶段为终评阶段。科研处将申报情况和网络评选结果进行梳理和汇总,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或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后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 结果使用

评选出的成果优先推荐参加市厅、省级奖励评选。作为相对应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纳入科研量化积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科研成果奖评价指标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科研成果奖评价指标

一、自然科学类

(一)技术开发类

等级

基本条件

加分项

分值

一等奖

研究报告

基础分20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8000字

主要支撑

材料(必须

满足任意

一条,每项

基准分60分)

发明专利2件

每增加一项4

实用新型专利4件

每增加一项2

行业标准1项

每增加一项8

软件著作权4项

每增加一项2

国家Ⅲ类以上新药证书1项

每增加一项8

省审(认定)动植物新品种1项并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每增加一项8

动植物行业以上标准1项

每增加一项8

三类以上新兽药证书1项

每增加一项8

获得行业准入资质1项

每增加一项8

2篇JCR 3区(SCI论文)以上

每增加一项4

核心期刊发表文章8篇

每增加一项1

三年经济指标(基准分20分)

500--1000万元。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1分

1000万元以上。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2分

二等奖

研究报告基础分15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5000字

主要支撑材料(必须满足任意一条,每项基准分60分

发明专利1件

每增加一项4

实用新型专利2件

每增加一项2

地方行业标准1项

每增加一项4

软件著作权2项

每增加一项2

2篇JCR 4区(SCI论文)以上

每增加一项4

核心期刊发表文章4篇

每增加一项1

三年经济指标(基准分15分)

300--500万元。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1分

500万元以上。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2分

(二)技术发明类

等级

基本条件

加分项

分值

一等奖

研究报告基础分20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8000字

主要支撑材料(必须满足任意一条,

每项基准分80分)

发明专利2件

每增加一项4

实用新型专利4件

每增加一项2

软件著作权4项

每增加一项2

省审(认定)动植物新品种1项并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每增加一项8

三年经济指标(基准分20分)

500--1000万元。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1分

1000万元以上。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2分

二等奖

研究报告基础分15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5000字

主要支撑材料(必须满足任意一条,每项基准分60

发明专利1件

每增加一项4

实用新型专利2件

每增加一项2

软件著作权2项

每增加一项2

三年经济指标(基准分15分)

300--500万元。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1分

500万元以上。附支持材料。

每增100万加2分

(三)基础研究类

等级

基本条件

加分项

分值

一等奖

研究报告基础分20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8000字

主要支撑材料(必须满足任意一条,

每项基准分80分)

1篇在JCR 1区(SCI论文)

每增加一项8

2篇在JCR 2区(SCI论文)

每增加一项4

二等奖

研究报告基础分20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5000字

每增加一项4

主要支撑材料(必须满足任意一条,每项基准分60分

2篇在JCR3区(SCI论文)以上

每增加一项4

(四)软科学类

等级

基本条件

加分项

分值

一等奖

研究报告基础分20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8000字

主要支撑材料(必须满足任意一条,

每项基准分60分)

申报成果的研究报告(有鉴定结果)

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专著5篇

每增一项2

省直部门或以上单位采纳推广(基准分20分)

12个月。附支持材料。

每增一个月加1分

2年以上。附支持材料。

每增1年加2分

二等奖

研究报告基础分15

成果简介、创新点、实施情况、研究结果及社会应用情况等,不少于5000字

主要支撑材料(必须满足任意一条,

每项基准分60分)

申报成果的研究报告(有鉴定结果)

研究报告(有鉴定结果)

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专著2篇

每增一项2

市直部门或以上单位采纳推广(基准分15分)

12个月。附支持材料。

每增一个月加1分

2年以上。附支持材料。

每增1年加2分


 

二、社会科学类

评价指标

指标内涵

分值

政治标准

(10分)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方向。

学术标准

(60分)

选题(20分)

选题具有重大、重要或较大的意义

创新性

(30分)

成果有重大、重要或较大创新,具有重大、重要或较大理论或实践价值,对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或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重大突破性贡献、或具有重要、显著推动作用。

任务完成情况(10分)

围绕选题深入研究并出色、圆满或较好完成了研究任务。

学风标准

(15分)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3分)

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严谨性、科学性(5分)

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

知识产权(2分)

没有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社会影响

(15分)

基础研究类成果的学术价值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应用研究类成果为党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分

综合评价

是否建议入围;建议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