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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办理流程及材料下载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

1. 确定转化意向后,由第一成果完成人填写《新乡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意向登记表》(附件1),《新乡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申请表》(附件2),《新乡学院成果转让登记表》(附件3),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两份,经学院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进行论证后,签字盖章后送科研处(行政楼818办公室),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xxykyc@163.com。

2. 请填写《2025年度新乡学院成果转化一栏表》,录入成果转化信息,科研处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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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初审完成后,科研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及时保存公示页面(公示结束后公示页面撤回)。

4. 公示通过后,提交转化合同(附件4)、《新乡学院科研合同法律审查表》(附件5)、公示页面,三份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科研处818办,并进行登记即可。经科研处审查后,科研处分批送法制办审查。

5. 法制办审核后,如有修改意见,联系第一成果完成人修改合同,并由本人直接提交法制办(行政楼916办公室)进行复审。

6. 复审结束后,签订合同,请在国资处网站下载填写《新乡学院合同审批表》(一份,正反打印,只填写第一页内容)、科研合同(一式八份,并由委托单位先签字盖章,注意加盖骑缝章)、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一式四份,注意提前盖好财务章),提交科研处综合科(816办公室),汇总后分批进行签约。

7. 签约完成后,需要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请按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流程》(附件6)办理。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登记的相关合同可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

8. 受让单位支付合同款项时,请在附言中注明合同名称和第一成果完成人,同时请第一成果完成人在财务处网站下载填写《外来资金入账申请表》,携带合同原件(两份)及合同登记证明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入账及免税手续。

9. 由第一成果完成人填写《新乡学院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表》(附件7)(一式两份),并经由学院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上传转化合同扫描件、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登记合同请务必上传)、发票、银行到账回执、收益分配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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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以上所有流程办完后,请及时将技术合同原件(三份)、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发票、银行到账回执、外来资金入账申请表(含税单)、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表(两份)、学院公示证明等纸质版材料送至科研处行政楼818办公室进行审查,同时,现场填报科研财务处成果转化外源经费汇总表(附件8)和成果转化收入发放表(附件9),办理完毕,后续由科研处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分批次发放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