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鹏发同志《一种用于锂空气电池的CeO2/CoMoO4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一种锂空气电池用MoO2/CeO2纳米球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专利成果转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新乡学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我校李鹏发同志《一种用于锂空气电池的CeO2/CoMoO4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一种锂空气电池用MoO2/CeO2纳米球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的拟转让科技成果(专利权)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月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研处实名反映,联系方式:3683663 3683603。
科研处
2025年12月12日
当前位置:
2025年12月12日